米粉因小米不守“与雷总聚餐”承诺 起诉赔偿2.4万元
米粉因小米不守“与雷总聚餐”承诺 起诉赔偿2.4万元因认为小米公司不守其“与雷总聚餐”的承诺,“米粉”杨先生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承诺,赔偿公证费及律师费共计24000元。
原告杨先生诉称,小米公司于2017年8月在其开办的小米小店网站公开发布承诺:大卖手机,与雷总聚餐。
杨先生作为小米公司的忠实粉丝,积极参与了此活动,并在活动期间内销售红米Note5A共计523台,远远超过了竞赛数量,具备了参与雷军聚餐活动的资格。但是,当其向小米公司提出参加聚餐要求时,小米公司却明确予以拒绝,杨先生多次与小米公司交涉无果。
目前,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页:
[1]